11月8日,38岁的黄涛在九里堤公交中心站昏迷,一直躺在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的重症监护室,黄涛家属和保洁公司陷入争执,上班发病,到底算不算工伤?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而是给了现钱,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律师表示,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与工作原因无关,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员工与公司的社保折现约定,违反了法律法规,约定无效,公司应当承担社保报销的医疗费用。
家属:
因绊倒导致脑出血属工伤,公司应承担责任
11月13日下午,记者在九里堤公交中心站见到了黄涛家属一行5、6人,黄涛就是在公交站昏迷的,他们正在等待黄涛所在的成都倍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领导来处理问题。
“11月8日出了面,就再也没有见过公司领导,人不见电话不接。”黄涛弟弟说,当日是姐姐同事到家里通知,姐姐因为昏迷送往医院,在中铁二局集团中心医院,家属见到了黄涛和公司人员,因为病情危急,姐姐很快被转入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在那里,倍富公司垫付了医药费5000元。据家属提供的医院诊断情况显示,黄涛被诊断为颅内动脉瘤破裂出血。
“医院现在已经下达病危通知书,因为公司不垫付费用,医院已经停药了。”黄涛姐姐黄翠容说,家里人都是无业人员,黄涛家庭经济情况也不佳,仅靠一个月1800元工资维持自己和15岁儿子的生活。
出事后,根据黄涛头上的一个包和在场的同事陈述,家属一致认为,黄涛是因为绊倒导致脑出血,属于工伤,公司应该为此承担责任。家属曾经去查询黄涛的社保情况,发现早已停止缴费。
“现在医药费也没有办法报销,人是在公司出事的,当然要公司出面解决,要先救活人。”黄翠容说,公司不出面,电话不接,而家属只想和公司见面,让公司先垫付医疗费,至于医疗费多少,以医院判定的为准。
同事:
看到她往桌子底下缩
没扶住,额头着地撞起了包
事发时,班长杜大姐在场,她说,早上8点左右,她看到黄涛扶着车站通道的墙壁呕吐。
“黄涛有高血压。”杜大姐说,担心黄涛出事,她叫了两位同事看她,并提醒她吃药,经同事反馈,黄涛表示自己没事,不需要吃药。
过了一会,黄涛进入员工休息室,坐在椅子上休息,杜大姐在门外看到,黄涛状态不对,人开始往桌子底下缩,她赶紧上前抱起她,或许抱得不够及时,没有扶住她,黄涛额头着地,撞起了一个大包,同事们赶紧拨打了120,一起将人送到医院。
事发后,家属找到她,要求她陈述事发经过。“不管对哪方,我都是照实说的。”杜大姐说,她管理的这个班大概有25人,2018年8月,大家与成都倍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有没有领到合同,“我记不清楚了。”
杜大姐说,倍富公司提出给每个员工购买社保,可是有的人提出折现,所以,在25名员工中,一半人选择折现,600元/人每月。以她自己为例,她今年58岁,自己在家已经自行购买了保险,因此不需要公司额外购买社保。
“黄涛也是,我们是一个月做多少,领多少工资,她上个月领了2600元工资,其中600元就是折现费用。”杜大姐说,员工与公司是否签订折现书面承诺书,她表示不记得了。
据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生介绍,颅内动脉瘤破裂导致出血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发性出血,还有一种是外力引发的出血。
“从黄涛片子的情况来看,应该属于自发性出血,摔倒摔不成这样,但她额头上又有一个大包。”另外一个医生表示,黄涛病情需要尽快手术,他曾经将患者病情详细告知家属,希望家属尽快到医院做决定,但家属一直没有来。
公司:
将社保费用兑现的公司还有十几个人
记者联系到成都倍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培富,他表示,公司之所以回避,是因为家属采取“闹”九里堤公交中心站的方式在解决问题,倍富物业与公交站的关系,是承包与被承包的关系,倍富物业负责公交站的清洁卫生。
“我们让家属提个金额,但他们不提金额不提诉求,就是要求见面。”向培富说,见面只会吵架和打架,这样的态度导致双方无法协商,只能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譬如走司法程序。“公司态度是很积极的,员工发病入院,我们第一时间派人到了医院,并且垫付了七八千医药费。”
向培富说,黄涛入职一年多,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职工手中没有合同,应该是职工自己忘记领;在购买社保方面,是黄涛自己主动向公司提出在别处购买了社保,不需要购买社保,为此,她还向公司写了一个承诺书,公司将应该承担的社保费用折现给了她,一个月600元,不过,他随后又改口700元。
“像黄涛这样将社保费用兑现的,在我们公司有十几个人都是这样的,我们手中有承诺书。”向培富说,不过他拒绝透露黄涛的工资和提供书面承诺书。
律师说法
若没有认定为工伤
公司也应承担医疗报销费用
北京市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毅认为,如果员工的突发疾病与工作无关,属于自发的,那么无法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绊倒,绊倒引发疾病,则可以认定为工伤,引发疾病的原因需要跟工作有关系。
“公司不购买保险,将现金给员工,目前主流观点是认定无效,员工与公司的约定属于民事约定,而约定无法对抗《劳动合同法》,双方约定无效。”方毅认为,如果认定为工伤,公司需要承担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部分的费用,若没有认定为工伤,公司也需要承担医疗报销的那部分费用。
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金玲认为,跟职业病没有关系的发病,不能算工伤,按照正常的疾病享受医疗费用报销。
“如果是摔倒,那有可能是工伤,因为绊倒的原因导致脑内出血,主要看医生认定病发的诱因是什么。”杨金玲说,员工与公司的社保折现约定,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双方约定无效。“公司应该承担员工的损失,本来购买了社保是可以报销的,因为没有购买无法享受报销,公司应该承担医疗报销费用。”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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