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贫困户恶意透支信用卡 获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近些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信用卡,由此也引发了信用卡方面的犯罪。日前,上犹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被告人雷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6月,被告人雷某因个人需要资金使用,在中国农业银行上犹支行办理了信用额度为人民币21000元的信用卡,之后被告人雷某陆续通过刷卡、取现等方式透支使用该信用卡,最后一次还款是2017年1月31日还款1000元。至2017年9月6日,被告人雷某共透支本金15968.91元。期间,经农业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未果。
2015年9月26日,被告人雷某在中国银行上犹支行办理了信用额度人民币24000元的个人“长城环球通”信用卡。被告人雷某在2015年11月至2018年2月期间采取刷POS机、取现等方式透支本金15906.66元,期间,经中国银行工作人员的多次催收未果。
2015年2月27日,被告人雷某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犹支行办理了信用额度人民币50000元的“金卡”信用卡,被告人雷某在2015年3月30日至2018年8月29日期间采取刷POS机、取现等方式透支本金49191.46元,期间,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未果。
2013年6月被告人雷某在中国建设银行上犹支行办理了信用额度人民币20000元的“龙卡”信用卡。2015年8月,被告人雷某在该行又申请办理了信用透支额度10000元(专项购车分期额度50000元)的“龙卡汽车”信用卡。2013年6月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被告人雷某采取刷POS机、取现、按揭购车后不还款等方式透支“龙卡”信用卡本金18484.9元。2015年8月至2019年4月30日,被告人雷某透支“龙卡汽车”信用卡本金37178.54元。之后,经中国建设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未果。
被告人雷某从以上四家银行办理五张信用卡透支本金共计人民币136730.47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于2019年4月29日在福建泉州车站将被告人雷某抓获归案。
另查明,被告人雷某系社溪镇政府确认的贫困户,小孩患有智障脑病,妻子患有左肺腺癌,家庭生活极度困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多次利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并经发卡银行两次以上有效催收后仍不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赣州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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