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浙江三力士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三力士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力士智能装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单个短期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在授权的有效期内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浙商银行均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及应对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 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范围之内,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通过进行合适的现金管理,能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5亿元(含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的现金管理额度。

五、备查文件

1.《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

2.《浙商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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