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39,211,13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月1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时间
2016年7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万华化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2016年8月30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7,629,255股新股。
(三)股份登记时间
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四)锁定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116,009,280股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限售股数量因实施送红股而同比例增加。
根据公司于2017年5月3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278,34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39,172,000.00元,派送红股455,668,8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变更为2,734,012,800股。上述分配方案已于2017年5月19日实施完毕。
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由116,009,280股变更为139,211,136股,上市流通日均为2018年1月16日。
股本结构变动如下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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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限售股的发行对象为:威海中泰齐东蓝色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石期货有限公司、上海绿联君和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贵州铁路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九名认购者,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者承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发行对象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解禁事项。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39,211,13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月16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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