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冰启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4件依法惩治涉网络黑恶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网络“套路贷”案显示,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间,江西南昌赤之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汤某甲团伙通过App平台网络“套路贷”犯罪活动,累计向全国百余所高校万余名被害人实施套路贷,“软暴力”催收共计1万余单1.5亿余元,导致20余名年轻被害人自杀、自残、抑郁、退学等,后果特别严重。
参与此案的犯罪分子已被依法追究刑责,而这么多大学生深陷套路贷,亟须引起高度警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不良的消费习惯,引诱大学生借贷,再实施“软暴力”催收,给大学生及大学生家庭都造成巨大的伤害。要杜绝套路贷,除了严厉打击实施套路贷的违法犯罪之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加强对大学生的理财教育,对大学生攀比消费、超前消费、奢侈消费说不,真正重视对学生的生活教育、生存教育,培养每个学生的独立性和责任心。
掉入“套路贷陷阱”中的大学生,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通过贷款来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而此类消费需求,大多是不必要的提前消费、攀比消费,是正常学习、生活之外的消费,属于过度开支。由于不好向父母开口要,因此采取网络借贷这一“便捷”方式满足自己。调查显示,我国有的在校大学生每月的开支高达四五千元,这已经超出了绝大部分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是一名大学生应该有的消费水平。
大学生的攀比消费、过度消费,从根本上说,源于缺乏独立性和责任心。一方面,有一些家庭把物质给予视为对孩子的爱,甚至有的父母以物质补偿对孩子平时关爱的缺失,这造成部分大学生向父母索要高额学费、生活费,而当父母无法满足时,则寻求网络贷款;另一方面,不少家庭只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为让孩子专心学习,父母包办代替孩子除学习之外的一切,不对孩子进行生活教育、生存教育,这让部分学生缺乏自主生活能力,轻信“天上掉馅饼”的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结果遭遇诈骗。
对于校园贷、网络贷、套路贷,有关部门已经进行过多次治理,高校也通过讲座、海报等方式,提醒大学生识别网络诈骗,远离套路贷。然而,还是有大学生不信邪,偷偷下载借贷App,以此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这种现象警示我们,遏制校园贷乱象,既要治标更要治本。
治标是指,要规范面向大学生的小额贷款,通过合法的商业银行,向大学生提供小额信贷服务,满足部分学生合理的借贷需求。与此同时,要用大学生深陷套路贷的案例,对大学生进行警示教育,让他们认识到套路贷的危害,进而进行理性的消费,遏制自己过度消费、超前消费的冲动。作为成年人,大学生要有对自己负责的责任感,如果还做不到依靠自己勤工助学来解决自己的学习、生活费用,也至少应该懂得“量入为出,适度消费”,过节俭的大学生活。
而治本则是,遏制“套路贷”不只是在大学阶段出现问题才引起重视,而是要从娃娃抓起。学生自强自立的消费意识,需要从小培养。无论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都要重视对学生进行生活教育、生存教育。去年,我国将劳动教育独立成课,这传递出一个十分重要的信号,即重视学生的独立生活能力以及健康的劳动价值观培养。一个拥有自主生活能力,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的学生,也就会主动远离超前消费,远离套路贷。(冰启)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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