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官员称拟将民间借贷纳入监管范围
央行官员称拟将民间借贷纳入监管范围 更新时间:2010-2-26 0:22:46 2月25日下午消息,据外媒报道,中国央行条法司司长周学东周四表示,修订后的贷款通则征求意见稿已基本形成,将民间借贷纳入监管范围的内容,以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
周学东在中英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研讨会上称,修改后的贷款通则旨在丰富信贷市场层次,引导民间借贷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目前相关人员正在加大沟通工作力度,争取尽快上报国务院。
据悉,老的贷款通则是1996年发布的,已不适应目前的监管需要。比如近年来,民间借贷和地方政府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等“只贷不存”的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发展很快,却缺乏相应的规范。
“对社会各界非常关注的这一问题,我们打算承认现实,让民间借贷浮出水面,尽可能让它阳光化。要给它松绑。这是一个现实,我们不能忽视它的存在。”他表示。
周学东表示,目前民间借贷的规模不容小觑。以浙江省举例,截至2009年底,该省民间借贷的存量规模达6000亿元人民币。“要是计算全年融资量的话,规模非常大。”
此外,他还表示,在贷款通则的修改过程中,各方争议也很多,但是“总的来说,利率市场化是必然的趋势。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必将取消对贷款利率的限制。”
根据目前的规定,中国央行只是对存款利率的上限和贷款利率的下限进行限定,并未对贷款上限做出规定。同时现行的法律规定认为,对于在人民银行确定的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4倍以内的予以司法保护。然而事实上,目前很多的正常短期信贷都是超过4倍的。因此,周学东透露本次通则修改建议,超出4倍以上的最好不要界定为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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