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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出现大幅度下跌,是应该继续放着,还是马上赎回?光大银行双周盈理财产品的收益是如何计算的华夏银行理财风波是怎么回事银行理财产品出现大幅度下跌,是应该继续放着,还是马上赎回?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银行的理财产品出现了大幅度的下跌,是应该继续放着还是应该马上赎回呢?出现银行理财产品大幅度下跌,主要是因为近期债券出现了大幅度的下跌。当然有些理财产品当中确实配置了一定的债券,所以说对于你的这样的一个理财产品来看就出现一定程度的下跌,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我们的理财产品也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封闭式理财
,另外一种是开放式理财。如果是封闭式理财,也就是说到了一定的期限以后你才能够赎回,那么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就不能够提前赎回,因为封闭期内是无法提前赎回自己的理财产品,你纵然看到它每天在下跌,但是我们也是没有办法去改变这个事实的,只能够放着等到期之后我们才能够选择赎回。当然理财产品长期还是看涨的,也就是说近期出现波动,这是一个很正常的趋势,所以你的如果是比较长的这种中长期理财,一年以上甚至两三年的时间,那么我们放到时间应该来讲,都能够达到一个相对比较稳妥的收益。
短期之内的这样的一个收益波动,没有必要去持续关注或者说去理会它。毕竟出现一定的波动,这是很正常的现象,而且近期债券市场确实不是特别的理想,所以说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这样的一个下跌。但是我们还是要理性对待,因为虽然说理财是属于中低风险,但毕竟既然是有风险,这样的一个字眼,就说明它还存在一定的风险,只不过风险相对比较小一些,我们要有这样承受风险的能力,长期我相信大部分的理财产品还是能够看涨的,也就是说你到期以后,可能会得到自己所谓的预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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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双周盈理财产品的收益是如何计算的光大银行双周盈理财产品单一投资期到期收益=理财本金*产品年化收益率*本期实际持有天数/365。
举例:某投资者投资5万元,假设
投资人在2012年10月26日购买,2012年11月9日到期,假设理财产品到期收益率为3.4%:A)若2012年11月9日为交易所工作日,则本次收益支付日为11月9日,投资者实际持有天数为14天,到期收益为:50000*3.4%*14/365=65.21(元)。
B)若2012年11月9日为休息日,11月10日为交易所工作日,则本次收益支付日为11月10日,投资者实际持有天数为15天,到期收益为:50000*3.4%*15/365=69.86(元)。
收益率:每个单一投资周期内的收益率保持不变,如遇收益调整,光大银行将于每个开放申购日之前3个银行工作日,通过光大银行门户网站(www.cebbank.com
)公告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同时,提前预约盈系列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须按实际购买之日银行公告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进行计算。由于收益率经常调整,产品说明书仅显示产品发行当时的收益率,在存续期间其他的收益调整均以公
告为准。华夏银行理财风波是怎么回事其实不是华夏银行理财产品出了问题,而是通商国银发行的私募到期不能兑付,恰好有相当部分私募产品由华夏银行嘉定支行前员工濮婷婷私自销售,通商国银破产后,投资人要求兑付无果,便找华夏银行求兑,演变成华夏银行理财风波。
2011年11月起,通商国银资产管理公司发行四期产品名为“北京中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担保方为中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中发担保)。
四期募集期共半年,计划筹资超过1.5亿元,实际出售1.19亿元。
自然人认购金额门槛分50万元、100万元和300万元三档,相应承诺11%、12%和13%三档预期收益率。
四期产品中,2011年11月的第一期募集4000万元,投资于河南省商丘市永恒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同年12月,第二期募集2000-2500万元,投资于河南郑州新盛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马自达4S店)的股权;2012年初的第三期募集5500万元,投资于河南省奥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奥迪4S店)的股权;2012年3月第四期募集3500-4000万元,投资于河南云顶文化娱乐投资有限公司的装修。
据报道,涉嫌私下销售该产品的,不仅有华夏银行支行前员工,还有其他银行;上海一家第三方财理公司,亦曾向公众宣传、推荐和销售相关理财产品。
而为了把产品销售出去,通商国银对销售人员的激励高达5%~7%。时任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嘉定支行前业务经理濮婷婷销售了以上产品的90%。
这是银行业员工私售“飞单”造成纠纷并爆发的首个完整案例。
惠誉评级在报告中称,此事凸显了“银行在向投资者出售投资产品过程中引发的信誉风险”。中金报告分析:从财务角度而言,若华夏银行的声明属实,则银行更多承担内部管理不严的责任,并无兑付义务;即使确为银行代销(中金判断可能性较小),按照投资合同约定,该产品不承诺保本不承诺收益,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担。但是,在维稳环境和过往案例刚性兑付的背景下,不能排除华夏银行最终兜底的可能。
即使兜底,假设1.19亿全部都通过华夏银行的理财经理销售,则对华夏银行2012年税前利润的影响约为1%。
从声誉的角度,若最终华夏银行不兜底,中金认为“坏名声”可能会影响理财产品短期内的销售,但是从另一个角度,实际上帮助银行排除了部分无视风险、只追求收益的客户,未尝不是一件幸事。
“我们认为如果监管机构要求华夏银行兜底将后患无穷。”
中金报告认为,此次华夏银行的事件对行业而言有标志性的意义,在产品并非银行发行、渠道并非银行代销、高收益(11-13%)非保本条款、50万认购门槛等情况下,若仍然需要银行兜底,则进一步强化社会对银行兜底的预期,对银行甚至所有金融机构是灾难性的冲击,而且会进一步扭曲金融体系风险定价体系。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2012年银行理财市场年度报告和2012年银行理财市场年度报告分析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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