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中国贸易环境新考
2011中国贸易环境新考 更新时间:2011-1-2 11:54:17 编者按: 中国商务部'>商务部副部长钟山日前在“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高级研讨会”上表示,2010年中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有望创下历史新高。但是,就在当天,商务部'>商务部发布的《全球贸易摩擦研究报告》显示,前11个月,来自19个国家或地区发起的56起贸易救济调查案件指向中国,涉案金额约70亿美元。展望2011年,由于全球经济仍未复苏,欧美各国为了刺激本国工业,纷纷出台更严厉的贸易规则。值得中国企业关注的是全球贸易环境出现的新趋势:反补贴成主流,技术壁垒在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抬头。 警示一
反补贴直指我国产业升级政策
2010年,全球贸易救济数量大幅度下降。根据公开数据显示,仅上半年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在全球范围内发起反倾销调查69起,反补贴调查5起,分别较2009年同期下降29%和44%。然而进入下半年,指向中国的各项贸易救济调查却呈现出更为严厉的趋势。商务部'>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的一份研究报告则显示,当前中国遭受的贸易摩擦从绝对数量上有所减少,但从相对数量上仍呈增加态势,出口贸易环境不容乐观。
贸易摩擦深入行业
2010年9月16日,欧盟委会应比利时Option公司申请对中国产数据卡产品几乎同时发起反补贴、反倾销以及保障措施调查,开创了欧盟对同一产品同时发起三项调查的先例。尽管随后Option撤销了指控,但这一涉案金额高达41亿美元的贸易救济调查不仅是迄今中国遭遇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救济调查,而且其产品属于高科技产品,涉及华为、中兴等高科技企业,因此被业内人士视为贸易救济调查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领域向技术密集型转变的重要风向标。
“近年来,来自美国和欧盟发起贸易救济调查的产品正在逐渐从纺织化工等行业深入到能源、电子信息技术等行业,相应地其采取的手段中反补贴的使用频率也在加大,这在今年成为贸易救济调查一个突出的特点,并将对中国企业未来贸易环境产生重要影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副院长屠新泉表示。
来自《全球贸易摩擦研究报告》的数据有力佐证了这一观点。53%以上的反倾销调查涉及化工、轻工和纺织产品;50%以上的反补贴调查涉及冶金、化工和机械产品。其中美国对中国启动该项调查的数量,占同期全球总数的62.2%,位居各国之首。
反补贴的引入,使得针对同一产品的“双反”调查迅速蔓延开来。对企业而言,反倾销与反补贴双重关税的叠加,迅速抬高了产品的准入门槛。
令人担忧的是,“双反”调查在世贸组织并不被视作不合理。2010年10月22日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发布专家组报告,对中国诉美国的标准钢管、矩形钢管、复合编织袋和非公路用轮胎产品四起“双反”调查争端作出裁决时,并未否定美国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采取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不合理性。WTO的这一态度有可能使得各国使用“双反”调查更加频繁。
产业优惠政策被盯住
“中国成为全球贸易救济调查的重点与欧美等国提出了”重振实体经济“、”再工业化“和”产业回归“策略不无关系。在产业链条上,中国企业过去只是在劳动密集型行业与其他国家发生竞争,但随着我国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在一些发达国家具有传统优势的机械、电子信息技术等行业具备竞争力,开始与其争夺国际市场,这使其感受到了一定的威胁,因此加强了贸易救济的范围和强度。”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裴长洪认为,这使得贸易摩擦将会长期存在并常态化。
“补贴调查的使用正是传递着欧美国家对我国产业升级政策的抑制信号。”屠新泉说,“我国目前向高新技术等产业提供土地使用、税收以及科研方面的优惠和补贴,其实这种普适性的优惠措施并非定向提供给出口型企业。由此受到调查的企业如何应对这种制裁,也关乎这些行业未来的发展。更严重的后果是,如果此类案件增多,将在某些国家形成一种误解,即中国产业的竞争力来自于政府的行为,这将使得政府对于经济发展起到的作用受到质疑,不利于我国企业获得平等的贸易机会。”他提示,贸易政策的调整存在一种供求关系。以美国为例,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其国内市场复苏乏力,总统奥巴马承诺5年内通过提振出口增加一倍的工作岗位,政府必然增加对于限制进口类的政策。因此中国企业应当主动应诉,并通过转移生产、进行海外投资等规避风险。
2010年11月,WTO专家组就中国诉欧盟紧固件反倾销措施争端案作出裁决,裁定欧盟违反了WTO规则。这是中国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主动起诉欧盟的第一起争端解决案。这一裁决推翻了欧盟在反倾销调查中歧视性对待中国等非市场经济国家企业的“支柱性重要方法”,对于其他正在接受诉讼的皮鞋、自行车等案件抗辩提供了有力参考。
对此,商务部'>商务部研究院院长霍建国表示,中国企业还应该化被动为主动,学习有效利用国际经贸规则积极应诉。
警示二
技术壁垒摩擦加剧
在中国产业升级转型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的高新技术产业除了来自以关税为核心的贸易救济调查之外,来自技术领域的贸易摩擦也在加剧。2010年上半年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在制订和修订技术性贸易措施方面又创新高,1至6月各成员共提交各类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1898个,比2009年同期增长23.17%。
技术标准变更或抬高准入门槛
日前,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主任张金生在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顾问委员会2010年会上表示,近年来,占深圳外贸出口产品绝对比重的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逐步成为贸易摩擦的主要领域。根据深圳海关数据评估分析,2009年深圳企业因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造成的直接损失约97.51亿美元,出口新增成本约35.96亿美元。在深圳出口企业中,约有54.9%的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
“欧洲技术标准一变,我们几乎就要损失一成市场份额。”来自顺德一位家电制造企业的外贸经理张成林说。他所在的企业主要出口电视和冰箱到欧盟市场。以冰箱为例,一个重要的准入门槛是节能指标。欧盟于2010年7月1日起强制实施家用制冷器具ErP指令实施细则No 643/2009要求,冰箱能源效率指数大于55的产品将被禁止上市销售,冰箱产品的市场准入等级从B级提高到了A级。 相比之前出口欧盟的产品,能效要求提高了约27%。而2012年7月1日后,出口欧盟的产品能效要求将再次提高约20%,准入门槛将提高到届时执行标准的A+级。
投入技术改造增加生产支出
为了适应欧盟Erp指令的要求,两年前张成林所在的企业已经开始进行技术改造。“新投入是400多万元,再加上重新测评能耗,取得相应的准入资格,总共投入超过千万元。”他说,事实上,能够进行这种投入转产的企业并不多。现在我国出口欧盟的产品主要还是低能效级别的产品,其中达到欧洲B级能效的产品约占50%~60%,A级的占10%~15%,A+级的仅占5%。“尤其是在江浙一带的小型企业,出口会受到非常大的影响。”他说。
从中国家电协会2010年7月、8月冰箱出口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出口意大利增幅分别高达581.48%和364.27%,出口额同比增长421.09%和276.82%,意大利已经超越日本成为我国第二大冰箱出口国。另外,欧洲地区的英国、法国、德国也位列我国冰箱出口前十地区。欧盟地区已经成为我国冰箱出口的重要市场,据估算,出口欧盟的冰箱约占我国冰箱出口量的20%~25%。
“值得注意的是,冰箱是在洗衣机、洗碗机等产品纳入Erp指令范围后新近被强制提高输欧产品能耗标准的又一产品,这意味着技术性贸易措施呈现出体系化的趋势。发达国家和地区由原先针对单一产品采取单一技术性贸易措施发展到针对某大类乃至相关下游产品采取体系化的综合措施。”一位国际知名检测机构研究中心主任表示。
这类技术标准的变更,使得相关企业不得不对生产作出调整,这其中就涉及在原料采购、检验检疫费用等方面增加支出,从而提高了成本。“与儿童有关的婴儿学步车、婴儿床、儿童首饰、服装、玩具、学习用品等经常因为设计缺陷或者含有有害物质被召回,所以客户从2009年开始要求每一批次都进行检测,而过去他们只要求对样品进行检测即可,这部分费用的支出增长十分明显。”上述研究中心主任表示,能效、环保以及安全要求成为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前者主要针对机电产品,后者涉及食品、儿童用品、电子电气产品、纺织服装等产品。
为此,过去通常只在香港设立实验室的各家检验机构开始进军内地,美国UL已经宣布斥资3180万美元在中国苏州建立一座世界级实验室。涉足家电、电子、灯具、风扇等诸多行业,甚至新能源、电动汽车等也在其中。
对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副院长屠新泉表示,对于这种技术类的贸易壁垒,目前企业很难通过政策调解来削弱其影响,从长远看会促进中国相关产业的发展,但是中国企业若长期无法掌握标准的制定权,则不可能摆脱被牵制的地位。
警示三
知识产权争端胜少败多
作为非政策性贸易摩擦的一种,知识产权争端在近年呈现上升趋势。
在2010年12月17日发布的《全球贸易摩擦研究报告》中,2010年美国对中国发起的知识产权337调查19起,301调查1起被标注在突出位置。2010年7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共发起337调查9起,其中涉华案件6起,占当月美国发起案件总数的66.7%,且全部因专利侵权被诉。从涉案产品类别上, 涉华337调查41.0%为电子产品。
在这些调查案件中,中国企业胜少败多。在1986~2008年美国对华发起的337调查案件中,已结案共80起。其中13起以和解方式结案,占比16.3%;申诉方撤诉以及适用有限排除令的分别为8起,各占比10%,其余均是败诉。
直到2010年9月15日,通领科技集团胜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迎来我国在美国首次知识产权诉讼胜利。起源于一款名为GFCI的接地故障漏电保护器。美国政府出于安全考虑,强制一套住宅中必须安装8只以上的GFCI,且两年一换,由此使得这一系列产品每年在美国拥有近40亿美元的市场前景。在这个被本土企业“莱伏顿”和“帕西西姆”两家公司垄断了20年之久的市场上,“闯入者”通领科技集团在6个月的时间内抢下了10%的市场份额,由此引发了持续6年之久的4项337调查。结果通领科技集团以付出1080万美元诉讼费用的巨额代价获得美国市场准入权,显然这一幕很难在涉案的其他中小企业身上重演。
10月召开的中美337调查研讨会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总法律顾问詹姆士·莱恩表示,对无法负担高昂诉讼成本的涉案中小企业而言,他们鼓励双方使用调节机制,尽早地参与诉讼过程。据悉,商务部'>商务部已经推出一款“专利预警”数字模型系统,事先对被调查企业进行一系列应诉成本等知识产权风险验证,为我国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应对贸易壁垒提供参考和警示。
各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仍在继续加强,在12月14日,商务部'>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发布公告显示,多国就《反假冒贸易协定》的文本达成了一致,ACTA针对各国应如何实施他国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定了标准。由于中国并非ACTA参与国,ACTA一旦生效,与协议成员国进行贸易活动的中国企业将面临更加强硬且严格的知识产权监督和管理体系,特别是OEM企业的出口行为可能存在更多贸易风险。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副院长屠新泉提示,知识产权案件增多,意味着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一项实际竞争力正在变得越来越重要。337调查基于WTO框架下设置,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企业如果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在国际市场上也能够获得同样的保护,为此,国家对于企业提供的优惠政策及补贴不妨对于国际专利申请等领域有所倾斜,企业也要学习利用这个规则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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