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有个朋友找花朵财经(wdcentury2)吐槽,说是今年4月份在某银行买的基金,当初银行员工口口声声绝对会赚钱,然而半年过去,5万亏得还剩下3万出头。花朵君拿过她的手机看了一下,购买的是股票型基金,以近来的股市情况,基金如何能不亏?
两万块,花朵君这位朋友心痛但亏得起,不至于无米下锅揭竿而起。然而同样是购买基金——
有人亏了一千万,还被基金公司曝光私人照片、称为骗子……
花朵君刚听说这事儿时也是心生疑惑:还有这么牛的基金公司吗?
这家公司正是在
辉山乳业事件中爆雷的诺亚财富,其旗下千亿私募机构歌斐资产就被牵扯进来,5.46亿投资辉山乳业,尽成泡影,225名投资人眼看财富归零,欲哭无泪。且维权过程中发现,诺亚存在将借款包装为应收账款的问题。
正是这家中国投融资、资产管理界的巨头,美股上市公司,近来上演了“挂投资人”的大戏。
一
基金公司开年会,曝光投资人照片,称其“骗子”
11月中旬,丽江束河古镇,诺亚财富钻石年会。
大屏幕上是一张照片,
诺亚财富董事局主席汪静波在主席台上表示: “出清坏的参与者,是长期健康发展的保证。”此时,大屏幕上几位投资人的照片旁出现了指其为骗子的微信聊天内容
。
而她口中的骗子韩庆国,正在为公司损失的一千万而愁眉不展,这一千万的损失,因购买诺亚财富的基金而产生……
换句话说,
韩庆国的公司,是诺亚财富的机构投资人
。
而不管是国际还是国内,将投资人的照片在年会这种场合曝光,还由高管称投资人是骗子的事,至少花朵君是闻所未闻。(如果你们知道其它的请告诉我~)
这种奇葩事,当然引起了投资者的强烈不满,这是某高净值人士微信群里投资者对于诺亚财富此行为的反应,投资者认为“
如果维权,就会被诺亚挂大照片。
”
二
韩庆国:诺亚财富涉嫌合同欺诈
“
感谢诺亚,我现在成了网红了!
”提起被诺亚在年会上公开私人照片,韩庆国至今仍非常生气,他告诉花朵财经,已就此事向管辖法院提起了诺亚财富侵犯自己肖像权、名誉权的诉讼,将于本月25日开庭。
韩庆国是苏州一家公司的法务经理,2016年3月,该公司通过诺亚财富的子公司,
斥资1000万投了歌斐创世优选一号基金,当时约定基金为一年期,年息7.2%左右。然而一年之后,恰逢资金投资的辉山乳业被沽空,诺亚财富旗下全资子公司歌斐资产宣告创世优选一号二号辉山基金爆雷
,此后至今这1000万未获归还,仅在去年获得两笔共计约50万元,被诺亚告知是孽息回报,本金归还遥遥无期。
诺亚财富因辉山乳业而爆雷之后,由于225名投资人中有2个机构投资者,韩庆国又恰好是公司法务经理身份,故承担起了为所在企业维权的任务,在其维权过程中结识了来自其他各省市的歌斐辉山基金投资人,大家共同约定,以投资额的万分之五做为维权基金(维权组有30人左右,大家自愿缴纳了二次约8万余元,韩自己代公司交了二个5000元),资金有专人监督,账目公开。
在为时近2年的维权过程中,韩庆国接触了诺亚财富的众多人,包括董事局主席汪静波、基金经理等。
“
照片是在维权过程中被拍的,我并不知情。
” 韩庆国告诉花朵君,由于自己代表着多位投资者的利益,故被诺亚财富视为“刺头”,这是自己被诺亚曝光照片,称为“骗子”的原因。
三
投资人称“诺亚财富旗下全资子公司歌斐资产涉嫌合同欺诈”
“购买基金的,一般是高净值人群,具备一定的金融常识。
之所以有225位投资者购买了歌斐的这两笔基金,是由于对方在推荐基金的时候就故意误导,并将二个关联公司之间的借款(自融性质)借款包装成应收账款。
”韩庆国说,投资者认为,歌斐资产作为一家行业领先的专业资产管理公司,却故意偷换“应收账款”概念,将“借款”包装成“应收账款”对外公示,主观上存在故意欺诈、隐瞒,客观上存在违法披露、诱导投资人的具体行为。
而今年7月31日,歌斐资产由于没有履行“诚实信用义务”及“审慎勤勉义务”,被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责令整改。
公告显示,歌斐资产于2016年3月30日成立歌斐创世优选一号、二号投资基金。歌斐资产明知基金受让的基础资产系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有限公司对辉山乳业(中国)有限公司的借款债权,却在基金合同中披露为应收账款债权,未履行诚实信用义务。
此次监管提出,歌斐资产在基金基础资产定性上,将借款债权披露为应收账款债权;同时,基金合同关于产品风险揭示前后不一致;并且没有发现辉山中国会计报表、辉山集团股权结构中的问题。
韩庆国等投资人认为,歌斐资产的行为,有合同欺诈之嫌。根据合同法及民法通则相关条款,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我们不是说不愿意承担投资风险,问题是对方故意误导违法违规在先,
这笔借款明明就是普通借贷,对方将它包装成风险更低的应收账款,骗取了投资人的信任
,如果不是这样,投资人要么不投、要么少投,不会有这么大的损失!”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的王智斌律师对此认为,如果基金公司与投资人在缔约之初,确实隐瞒了本基金产品的借款性质,对投资人造成了重大误解的话,法院有可能支持投资人的主张,否则法律尊重事实,即使投资人提出基金公司伤害其知情权,可能也对当事人的主张裨益不大。
另外,有法律专家认为,从违约风险看,应收账款造假成本高,一般基于真实交易,投资者可通过合同、发票等资料验证真伪;但借款风险较高,不容易验证真伪。
四
诺亚财富工作人员:重要的是,这是一笔债权
今天傍晚,花朵君辗转联系到了诺亚财富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对于韩庆国们质疑的应收账款与借款之争,该工作人员认为“很荒谬”。
“
无论是应收账款,还是借款,其实并不是投资人在意的重点,重点是,这是一笔债权。
”该工作人员称,其实借款比应收账款更能令投资者利益得到保护,且无论应收账款还是借款,并不会左右投资人的投资决策。
该工作人员认为,投资有赚有亏,这是常识,不能说亏了就来找诺亚,赚了是自己的,一切都在合同条款里写得清楚。“而且辉山这个项目也不是说注定无法解决,辉山只是因为被美国浑水公司沽空后在资本市场上有错招,导致资金链困难,公司本身运转是良好的。”
对于花朵君“
将借款称为应收账款,是否业内普遍知道和采取的措施?
”这个问题,对方表示了认可,并认为投资人即使不知道这一点,也不能改变这是一笔债权的实质,维权者属于“明知而故讨”。
五
质疑:基金“潜规则”,投资人也必须知道吗?
其实,不管是本文开头那位花朵君的朋友,还是歌斐创世一号、二号的225位投资人,某种程度上,也许都不够了解基金的那些“套路”。
由银行代销基金,但从业人员罔顾基金真相,为业绩而夸大基金收益,只是最简单的套路,且知者甚众,其“杀伤力”这些年越来越小。
但还有一些套路,除了从业人员,其他人真的很难鉴别和防范。
资深金融业从业人员尹沛峰告诉花朵君,在基金界,将普通借款想办法做成其他种类风险较低的借款是一种潜规则,好处一是可以令投资人更信服,好处二是可以规避监管。“
有
的事情,出事了就是倒霉,没出事就很难被监管。
”
汪静波在丽江束河的钻石年会上说,承担责任和独立思考是投资者需要具备的最基本能力,这句话当然没错。
然而,这是一句“正确的废话”!
因为,投资者就算有“承担责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却不可能对基金投资中的那些“套路”一一鉴别,做到像业内人士一样对潜规则也都透彻了解。
纵观“诺亚财富照片门”,照片外的人觉得自己很委屈:“
这笔借款你们一开始不知道是借款吗?稍微有点常识也知道吧!
”
所以,照片外的人,称照片里的人是“维权骗子”。
但是,也许照片外的人根本就没想过,照片里的人不是金融从业者,基金从业者人尽皆知的事情,投资人本来就很有可能不知道。
韩庆国们说“
如果一开始就知道这笔借款不是应收账款借款,我们是不会投资的!
”
这话花朵君不敢评论对错,但花朵君认为,普通投资者要了解诸多的金融衍生工具和产品,需要大量的专业知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投资者接触到的是人,那么,保障投资人的知情权,是金融从业人士尤为需要注意的职业伦理。不能以一句“业内都知道”将一切涵盖过去。
— The End —
编辑:花朵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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