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6月25日讯(记者向清顺 通讯员牛腾州)明天就是国际禁毒日,今天上午,汉阳区人民法院对一批毒品案件进行公判,其中,一名累犯贩卖冰毒和麻果,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据悉,这是自今年4月27日公布施行的《人民陪审员法》后,武汉市组成七人制合议庭公开审理的首起案件。
6月25日上午,为进一步震慑毒品犯罪,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汉阳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打击毒品犯罪公审公判大会,对5件毒品犯罪案件的5名被告人进行公判,对2件毒品犯罪案件的2名被告人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此次公开宣判的7件案件主要包含非法持有毒品和贩卖毒品案件,涉案毒品最少为0.17克,最多达353.97克。7名被告人中,景某程在出租屋内被民警当场查获非法持有共计净重353.44克“冰毒”与“麻果”以及净重0.53克的海洛因粉末。景某程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非法持有毒品罪,系累犯和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考虑到被告人景某程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4月27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一)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的规定,汉阳法院首次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审理,综合该案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被告人景某程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其余6案中,被告人陈某桥、刘某武、黄某来、江某兵、罗某利在租住房屋或公开场合向他人贩卖毒品冰毒,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均以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九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至五千元不等;被告人王某在其租住房间内提供场所及工具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被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据了解,近年来,毒品犯罪呈增长态势,且有向低龄化发展、向低收入人群蔓延等趋势,小量贩卖毒品占毒品犯罪大多数比例。此次集中公审公判活动,旨在震慑毒品犯罪,教育群众远离毒品。
据该院介绍,合议庭由过去的3人制增加到现在的7人制,体现了法律的民本意识,也将提升执法的公信力与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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