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闻客户端编辑 计晟捷
今天一早,相信有不少杭州人的朋友圈被一只鸭子给刷了屏:老字号万隆酱鸭摊上事儿了!菌落总数超国家标准最高限制20倍,上了国家食药监总局的“黑榜”!
作为一块响当当的金字招牌,万隆酱鸭广受杭州人的欢迎。就像小编我,身为一个土生土长的杭州人,打小就啃着万隆酱鸭长大。别家的酱鸭不是太咸就是太甜,要么没嚼劲要么咬不动……总之,“酱鸭,我只认万隆”。
当然这并不是小编在给它家的酱鸭打广告。正是因为作为一位老顾客,建立起了长达十余年的信任关系,一早听闻这个消息才会如此震惊!
从感情因素出发,小编实在是不愿意去相信这家百年老店会因为最基本的食品安全问题自砸招牌。于是小编仔细地研究了下这篇报道,想搞清楚万隆酱鸭上黑榜的原因:
“杭州万隆肉类制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分析认为,导致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很可能与外包装受损有关。‘属微小破损破袋所致,食品包装袋在运输、仓储的过程中,受到挤压,出现了变形、漏气等问题。’为了印证这一判断,厂家后来也委托第三方又对同批次产品做了检验,结果是合格的。”
还好,并不是生产环节上捅的篓子,不然再大再老的牌子都保不住要声名扫地了。杭州万隆肉类制品有限公司也表示,愿意对涉事批次的酱鸭进行退换并改进产品包装。“造成产品有微小破损也是我们工厂的责任,我们愿意拿出最大的诚意,以对得起消费者的信任。”
然而即便如此,“万隆酱鸭”事件也再一次敲响了警钟。在食品安全敏感到“一有风吹草动,全城草木皆兵”的现在,类似的事件依然层出不穷。我们不妨看看之前的几个例子,全都发生在杭州,发生在我们身边:
2015年3月,杭州萧山新塘街道一都孙村一隐蔽黑作坊被连窝端,现场查封的鸡爪、鸡翅、整鸡、酱鸭总重量超过1800斤。黑作坊不仅无证生产、环境恶劣,且生产过程中添加了大量违禁品,“先用吊白块给鸡爪‘美白’,用胭脂红、日落黄给鸡翅上色,然后用香精给所有肉制品增味。”
2015年1月,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了杭州东坡路老码头火锅店招传菜员无需健康证明、后厨汤料作假、剩菜回收、卫生状况堪忧等乱象。记者在杭州另一家知名火锅店川味观暗访时也发现,动辄58、68元的锅底根本没什么成本,都是市场上买来的添加剂,后厨卫生情况也同样糟糕。
2014年315晚会曝光,记者卧底面包新语、浮力森林、可莎蜜儿、九月生活等多家烘焙企业供货商杭州广琪贸易公司,拍摄到有的原料过期两年之久,有的甚至爬满虫子。而这只需撕掉标签就可改头换面重新上市,问题食品堂而皇之一路绿灯进入身边面包房和超市。
有人总结道,以前是经济条件不好“没得吃”,现在生活富裕了反而“不敢吃”。一次次的食品安全事件被曝光后,我们听到了道歉,但没看到更多人受严惩;我们听到了表态,但没看到具体的解决措施;我们感受到了沉痛和反思,但没看到这些转化成更强大的改革推动力。
于是公众从生气到愤怒,再过渡到无奈和调侃,于是网上就有了这样的段子:
中国人在食品中完成了化学扫盲:从大米里我们认识了石蜡,从火腿里我们认识了敌敌畏,从咸鸭蛋、辣椒酱里我们认识了苏丹红,从火锅里我们认识了福尔马林,从银耳、蜜枣里我们认识了硫磺,从木耳中认识了硫酸铜,从牛奶里认识了三聚氰胺……
那么,为什么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呢?专业人士分析,这其中,既有制度缺失、执法不严、官员政绩等因素,更有道德因素。
1、没有行业准入门槛,生产经营者良莠难分,特别是原来食品免检制度的存在,放任企业胡作非为,留下了诸多监管空白。
加上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于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较轻,不痛不痒的起不到“杀鸡儆猴”的效果,现在我们是“拔鸡毛给猴子看”,企业的违法成本太低,这使得许多企业存在侥幸心理。
2、多头监管,执行不力。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一种“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模式,导致食品安全管理出现条块分割、沟通不畅。
由于这些部门管理体制不同,人、财、物的主管部门各有其主,因此,“机构云集”增加了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难度。多个部门监管一个方面的事务往往需要政府协调,提高了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卫生部分分合合的历史表明,国家建立独立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的思路似乎并不十分清楚,这不仅影响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效力,更造成了问责不明确的弊病。
3、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健全。
主要表现在与国际标准不能接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结构设计不够合理,对标准的深人研究不够,部分标准的实施较差,甚至强制性标准也未得到很好的实施等。
如曾经修改出台的《乳业行业标准》就被专家评价为“倒退了25年,堪称全球最差”,并称中国被“个别大企业绑架,是全球最差标准”。
4、政府监管食品安全需要运用法律法规及相应的政策工具,目前政策法规不健全,无法做到法规化,制度化,缺乏长效机制。
面对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是往往采取“救火”式的治理,哪里发生问题治哪里,事情过后“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从而导致制假售假屡治不绝,屡禁不止,甚全有愈演愈烈之势。
5、财政投入不足,检测机构资源配置不合理。
一是国家急需的部分检测项目能力不足。如食品中不明有毒有害物质的鉴定技术、违禁物品、激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二恶英、疯牛病的检测、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评价等,监督检验能力与国际水平差距逐渐加大,制约了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是利益驱动导致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产生偏差。如有的执法机构偏重于有经济利益的执法行为,以罚代刑、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监督执法工作时紧时松,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有的甚至为不法经营者充当保护伞。
三是基层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设置和技术人员配备不能适应监督工作开展的需要。
6、食品生产和经营者诚信缺失,道德观扭曲。
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眼睛盯着的只有钱,丧失道德底线,他们当中的很多人不顾法律禁令,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屡禁不止。
目前,不管政府部门还是消费者掌握企业食品卫生质量的信用状况难度很大,很难起到消除信息不对称、鼓励守信者、打击遏制失信者、追溯责任、形成诚信经营氛围的作用。
最后,拿一段流传很广的话来作为结尾,由己及人,值得我们换位思考:
我们现在都是原告,也都是被告。卖猪肉的人用夹杂瘦肉精猪肉挣来的钱,兴高采烈地出来买馒头,没想到馒头被别人染了色;然后卖染色馒头的人出来给孩子买奶粉,里面有三聚氰胺。每个人都在害别人,每个人都是受害者,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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