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榆林,是一座有着深厚底蕴的历史文化名城,更是一块有着光荣革命传统的红色热土,这里也孕育出了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是《贯彻司法工作正确方向》的诞生地,“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等司法理念至今沿用、历久弥新。为深入挖掘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榆林根脉,讲好榆林红色法治故事,推动红色法治基因在榆林法院得到更好的传承。
从即日起,我们将陆续发布榆林地区的红色司法历史、红色司法故事、红色司法人物,解码红色法治基因,汲取奋进力量,夯实思想根基。
自1943年以来,边区政府实行新的司法政策,大力普及调解工作,尽管在前进的过程中发生过某些偏向,付出过一些代价,但是,它创造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加强了人民的团结,促进了革命和生产的发展,在中国调解制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至今还闪烁着灿烂的光芒。
边区高等法院副院长乔松山曾说:“一经兴讼,则劳人伤财,不论胜负两无益处。语云,告人一状,十年不忘,其怨毒之深,实为和睦邻里之障碍,且论争不息,小则妨害生产,大则影响生活,使讼为民累,亦为社会进步之累。”调解则不同,以和解的方式解决,可以消除双方当事人的隔阂与仇恨,改善亲友邻里之间的关系,使边区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同心同德,搞好生产,全力支援神圣的抗日民族解放事业和人民解放战争。
今天让我一起了解一下陕甘宁边区时期榆林地区调解模范—杜良依。
杜良依,1911年出生,1987年去世,子洲县三川口乡杜家沟岔村人,1928年经曹廷玉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从事党的地下斗争。1929年夏,根据党组织的指示,与李景林等人率三皇峁数百名盐工举行抗税斗争,将盐局驻地包围,放火焚烧了盐局门窗,盐局官吏跪地求饶,经当地乡绅调解,盐局被迫减轻盐税,抗税斗争获得全胜。
1944年9月,杜良依当选为子洲首届参议会参议员,1945年在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大会上,他被授予乙等劳动英雄。1947年胡宗南部进犯延安期间,他秘密保存、转藏了中共子洲县县委和县政府的全部机要文件,战后完好交回,同时还保护了不少党员干部。爱理民事,善断纠纷,每能妥决,颇受四邻敬重。
杜良依,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他在调解过程中“很少带行政力量”,也就是说他的调解并没有利用调解人的特殊地位采取高压式调解方法,而是完全利用传统的以理服人的调解方法。比如在处理张片儿离婚纠纷案中,张片儿多次无理打老婆导致老婆闹离婚,但张片儿还不承认错误,说老婆不会过生活等等。杜良依就向他说明利害关系,指出娶媳妇的困难,至少也要十石米,而且老婆到政府提出离婚,就有可能判离婚。等张片儿稍软了一点,杜良依又用自己母亲作比喻,劝张片儿对女人要好一点。女人即使有不对的地方也不可打骂,要慢慢教育。他还利用民间谚语“人前教子,枕上教妻”来教育张片儿,直到张片儿承认错误,请了保人将媳妇领回家。
边区高等法院绥德分庭对杜良依调解方法的评价:杜良依调解的一大特色就是利用“成套的民间的有利于说服人的民间惯用成语,这些话很有感动力,容易刺激当事人在思想上的转变。”
几年来,杜良依所在村发生的纠纷,90%经他调解和好了;杜良依所在的村,曾有过两、三年无人出村打官司的事迹。
原标题:《榆林司法印记丨调解模范—杜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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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榆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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