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6,437,54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专业从事工业铝型材、工业铝部件和建筑铝型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建立了从原材料研发、模具设计与制造、生产加工、表面处理至精加工工艺的完整的工业生产体系,具备全流程生产制造能力。目前公司生产的铝型材及铝部件具备高强韧、质量轻、易加工、耐腐蚀等优良物理及化学性能,已成为新能源光伏产业链中的重要供应商,同时公司的产品还应用于轨道交通、汽车轻量化、医疗环保、电子家电、系统门窗、节能建筑等领域。
公司的主要产品分为工业铝型材、工业铝部件及建筑铝型材三大类,其中工业铝部件是在工业铝型材的基础上采取进一步的精加工工艺进行加工形成部件级产品,公司产品及应用情况如下:
1、工业铝型材。公司的工业铝型材主要指的是应用于工业装备生产领域,通常用于加工成某种工业装备的零部件所需的铝合金材料,在功能上及结构上满足特定的要求。在工业领域,应用有新能源光伏、轨道交通、汽车轻量化、医疗及电器等行业。
2、工业铝部件。工业铝部件是对工业铝型材采用进一步的精加工工艺,加工成可供下游终端客户直接使用的铝合金部件,以满足下游客户对工业铝部件的特殊精度和规格要求。工业铝部件下游领域主要为新能源光伏行业。
3、建筑铝型材。公司的建筑铝型材主要指的是应用房地产、建筑行业的铝合金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2021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2020年度销售费用中的履约运输成本更正至在营业成本中列示,本期追溯调整,调增上期营业成本11,468,196.35元,调减上期销售费用11,468,196.35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正在进行中。
2、2022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十五次董事会,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06,437,54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2股。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20日以专人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樊晓宏、程锦、赵婷婷、赵明健及常伟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唐开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董事会认为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5)、《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赵婷婷、赵明健、常伟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 2021年度管理层有效、充分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认为该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437,5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31,931,262.00元;同时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437,54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21,287,508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9、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 发展需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 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平等、互惠 互利、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 主营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实际控 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唐开健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及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及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推举李杰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及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14、 审议通过《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15、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有关事项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现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公司拟定于2022年3月18日(星期一)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0252号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上午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1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天长市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9、审议《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公司2022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请于2022年3月17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2年3月15日(星期二)、2022年3月16日(星期三)、2022年3月17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s312交汇处,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8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239304,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涛
邮箱:xbzqb@xinbogf.com
联系电话:0550-7867688
传真:0550-7867689
通讯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s312交汇处,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8楼证券部。
6、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 备查文件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38
2、投票简称:鑫铂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说明:
1、请在表决票中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在相应栏中划“√”,否则,视为无效票;多选无效;涂改无效。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3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传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培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5)、《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监事会认为该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预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8、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流动 资金需求,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 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合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9、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10、 审议通过《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
11、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监事会
2022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1,108,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7,272,702.9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3,836,097.10元。2021年2月5日,主承销商扣除不含增值税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37,428,615.26元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人民币443,680,184.7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02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8,584.34万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148.91万元),支付发行费用5,727.27万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47.47万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36.01万元。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835.29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2月5日收到募集资金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会同华林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8,584.34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2,963,844.9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前期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1年3月完成上述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1]230Z0311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详见《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5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归还5,0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2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由于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快,资金支出量大,公司未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建设并已验收交付,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3,799.27万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36.0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为3,835.29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3,835.2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3,835.29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3,835.2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1.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2年2月24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报告认为,鑫铂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2月,为满足快速增长的销售订单需求,首发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13,148.91万元提前实施募投项目。“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及“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已累计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年产7万吨新型轨道交通及光伏新能源铝型材项目建设期为1年,该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完成建设并已验收交付,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快速增长的销售订单需求,公司采取边建设边生产的策略,因该项目生产线在建设期间陆续投入使用,无对应期间的效益承诺。
注3: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无募集资金效益指标,不涉及效益测算。
注4: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能够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对银行授信的依赖,提高公司风险抵御能力,但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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