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
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84名警务辅助人员。
二、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5日至2006年3月5日期间出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户籍不限。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需适应夜班。
(五)下列人员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六)报名大客车驾驶、警犬训导等特殊岗位的,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
(七)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
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
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及确认
时间:2024年3月6日至3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
地点: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辅警招聘处(钱王街1010号公安大楼门卫室东侧)。
现场报名需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2)现场填写《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中国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5)其他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或其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对通过资格审查但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的岗位,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二)体能测试
体测项目为纵跳摸高和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相关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体能测试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男子组
女子组
项目
标准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00米
≤4′25″
≤4′35″
800米
≤4′20″
≤4′30″
纵跳摸高
≥265厘米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三)笔试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招聘计划10人(含)以上的岗位按照1:1.2进入面试;招聘计划10人以下的岗位按照1:2进入面试。(若报考人数不足,视情相应核减或统筹调剂)。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计算总成绩,按照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体检标准》。
政治考核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治考核工作要求及说明》等要求进行。政治考核过程中,考生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体检和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其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治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治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
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二、
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及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3.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临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4.体能测试前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负责解释。
6.咨询电话0571—63750716(工作日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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