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行原副行长何兴祥受审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报,8月23日,该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何兴祥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违法发放贷款、隐瞒境外存款案。
何兴祥(中)受审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指控:
2006年至2021年,被告人何兴祥利用担任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等职务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人事安排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6636万余元。
2012年至2014年,何兴祥在担任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期间,违反规定,为有关企业出具信用证、保函人民币63.49亿余元、美元1.04亿余元;违反国家规定,向有关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18.23亿余元。
2010年至2021年,何兴祥明知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实际控制其亲属账户共计折合人民币3369万余元而隐瞒不报。
被告人何兴祥的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何兴祥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何兴祥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记者注意到,何兴祥是十八大以来国开行落马的第三名行领导。此前两人分别是国开行原党委原副书记、监事长姚中民(一审被判刑14年),以及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2021年9月,何兴祥官宣被查。2022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开除何兴祥的党籍和公职。
经查,何兴祥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绩观扭曲,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决策部署不到位、搞变通,甚至自行其是,滥用金融审批权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给国家造成特别巨大损失,不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
家风不正,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
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入职就业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首席执行官唐勇被查
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首席执行官唐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华润集团纪委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经国家监委指定四川省监委管辖,四川省监委指定绵阳市监委管辖,绵阳市监委正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唐勇简历
唐勇,男,汉族,1971年10月生,河南商丘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8月至1994年12月,在中国华润总公司海南三亚东方大酒店工作;
1994年12月至2010年7月,历任隆地企业有限公司工程师、工程部副经理、工程部高级经理,华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助理总经理,华润置地(成都)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润置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
2010年7月至2013年10月,历任华润置地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总裁、成都大区总经理;
2013年10月至2019年2月,历任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董事局副主席、首席运营官、党委书记、首席执行官;
2019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首席执行官;
2019年12月至2021年9月,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
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任华润集团业务单元专职外部董事;
2022年1月至今,任华润现代服务有限公司专业总监。
山西省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辅刚被开除党籍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山西省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辅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辅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接待,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将本人应负担的费用由他人支付,退休后违规在民间社会团体中兼职取酬;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违规向司法人员说情打招呼、干预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辅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辅刚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辅刚简历
王辅刚,男,汉族,1958年3月生,山西襄垣人,大学学历,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3月参加工作。
1974.03-1978.06潞安矿务局漳村煤矿工人
1978.06-1982.07山西大学省委党校大学班政治经济专业学习
1982.07-1982.09待分配
1982.09-1991.12长治市委办干事、副主任科员
1991.12-1992.10长治市委办综合科科长
1992.10-1993.06壶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3.06-1997.03壶关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7.03-2001.12沁县县委副书记(其间:1996.04-1998.03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工业经济系工业经济专业学习)
2001.12-2003.04长治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处级)
2003.04-2003.06长子县委副书记
2005.09-2007.02平顺县委书记
2007.02-2010.12屯留县委书记
2010.12-2011.01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市级)
2011.01-2014.04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郊区区委书记
2014.04-2016.06长治市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6.06-2016.08长治市委宣传部部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6.08- 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8.06 -退休
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郝孝义被双开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郝孝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郝孝义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财产,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权谋求生活方面的特殊待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本人应负担的费用;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议事规则,由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规提拔干部;以权谋私,无偿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房屋装修服务,违规报销本人应负担的费用;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推进省级重点工程不力;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及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郝孝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郝孝义开除党籍处分;由山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郝孝义简历
郝孝义,男,汉族,1963年9月生,山西武乡人,大学学历,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9月参加工作。
历任民航山西省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局长助理、副局长;山西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副局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局长);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2年3月,被免职。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巡视员王久宗被开除党籍
据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监委对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巡视员王久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久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无视组织要求,瞒报个人房产,在组织函询时谎话连篇,利用职权影响干预干部职务调整工作,跑官要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求职务升迁;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无廉洁意识,违规收受大额礼金,接受他人宴请;当官还想发财,用违纪违法所得参与企业经营,在管理服务对象处长期放贷获取巨额收益;任性用权,肆意妄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和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王久宗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久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久宗简历
王久宗,男,汉族,1957年8月生,河北遵化人,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0.11-1984.03 遵化县南新城公社经营管理员
1984.03-1985.06 遵化县东陵乡副乡长
1985.06-1989.10 遵化县东陵乡党委书记
1989.10-1992.02 遵化县东旧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2.02-1994.01 遵化县东旧寨镇党委书记
(1990.05-1992.05在中央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证书班学习)
1994.01-1994.10 遵化市遵化镇党委书记
1994.10-1998.02 遵化市委常委、农工部部长
(其间:1995.08-1997.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8.02-2000.02 遵化市委常委,副市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
2000.02-2000.03 玉田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0.03-2003.03 玉田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3.03-2007.07 玉田县委书记
(其间:2005.03-2007.01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国际政治专业学习)
2007.07-2007.08 唐山市副市长,玉田县委书记
2007.08-2010.08 唐山市副市长
2010.08-2012.02 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农工委书记
2012.02-2017.01 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
2017.01-2017.09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巡视员
2017.09 退休
辽宁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启波被双开
8月23日,辽宁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开除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启波的党籍、公职,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记者注意到,这是官方首次公布刘启波被查的消息,他曾任铁岭市副市长,担任省政府副秘书长期间协助时任副省长郝春荣工作,而后者已于今年3月落马。
官方简历显示,刘启波出生于1965年11月,辽阳县人,长期在家乡工作,2018年8月任铁岭市副市长,2020年12月任省政府副秘书长,2022年5月被免职。
刘启波被免职一个多月前(3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郝春荣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审查调查。
辽宁省纪委监委今日通报,刘启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旅游;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谋求职务调整向领导干部赠送钱款;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刘启波上一次出现在公开报道中,还是因为环保问题被处分。
2021年4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辽宁,铁岭市凡河新区因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被曝光。
2022年7月,辽宁发布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其中,就“铁岭市委、市政府长期不作为慢作为,凡河新区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时任铁岭市副市长的刘启波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刘启波简历
刘启波,男,汉族,1965年11月生,辽宁省辽阳县人,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2000年12月任灯塔市副市长;
2005年2月任灯塔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1年4月至2016年4月历任辽阳县委常委、副县长兼首山新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正县级),辽阳市文圣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兼市河东新城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管委会第一副主任,辽阳铝合金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铝合金精深加工区建设办公室主任;
2016年4月任辽阳市文圣区委书记、河东新城党工委书记;
2018年8月任铁岭市副市长;
2020年12月任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
2022年5月被免职。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廉洁四川、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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